矿业发达国家的资质人制度

发布时间:2018-5-22 分享到:

矿业发达国家的资质人制度

陈   源

         与我国的勘查资质制度类似,矿业发达国家实行自然人资质人制度。本文概要介绍矿业发达国家的资质人制度,并与我国进行比较,以膳读者。

  1. 资质人概念与基本条件

本文涉及的资质人概念是指签字负责对公众发布勘查技术报告,此类报告涉及报告勘查成果、资源量估算和储量估算。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勘查单位的资质认可,由政府按照相应标准认定。矿业发达国家的资质人为自然人,由行业协会来认定,资质人的基本条件大致如下:

  • 主权国行业协会认定的会员或会员以上资格。行业协会通常将会员分为若干等级,一般从高到低分为:资深会员(Fellow)、会员(Member)和准会员(Associate)等,只有资深会员和会员等级才能满足资质人基本条件。同时行业协会还推出注册地质师等级,一般只有资深会员和会员等级的会员才能申请加入注册地质师等级,注册地质师等级为行业协会会员体系中的特许等级。在澳洲,JORC规范认定澳洲采矿冶金协会(AusIMM)的资深会员和会员为资质人的基本条件。该协会也获得在加拿大NI43-101标准的认可,只是澳洲采矿冶金协会的资深会员才能满足NI43-101标准资质人的基本条件。目前,我国没有一个行业协会获得矿业发达国家行业协会关于资质人概念的认可,这与我国与矿业发达国家缺乏充分学术交流与沟通有关。
  • 至少5年与所要报告勘查项目相同矿化类型或同类矿床的工作经历;如果报告涉及的是勘查结果,则资质人要有勘查经历;如果报告涉及的是资源量,则要求资质人有资源量估算的经历;如果报告涉及的是储量,则要求资质人有涉及储量的估算、价款评估和经济开发等方面的经历。在涉及具体项目时,由符合基本条件的资质人来提供依据,由自己来声明自己是否为合格的资质人。

 

以下情况不能满足资质人条件:

  • 没有被主权国认定的行业协会及其会员的基本条件。如加拿大NI43-101标准的资质人认定澳洲地质科学家协会(AIG)会员级别,但不认可澳洲采矿冶金协会的会员级别。
  • 一个地质专业大学毕业后3年的澳洲采矿冶金协会会员级别会员 。
  • 一个长期(如10年)从事地球物理探矿的地质师需要报告资源量估算;或者,一个长期从事矿产勘查的地质师需要报告储量估算;或者,一个长期从事金属矿勘查的地质师需要报告煤矿资源量估算;或者,一个长期从事层控型铅锌矿勘查的地质师需要石英脉型金矿的资源量估算等等;

 

从上述资质人概念可以看出,即使满足资质人的基本条件,也不一定是合格的资质人。但是,如果不是对公众发布勘查技术报告,则不存在资质人的问题。资质人制度与我国的职业资格的概念不完全相同。

 

  1. 资质人制度运行框架

矿业发达国家的资质人制度在市场环境下运行,资质人签字的勘查技术报告能获得不同矿业发达国家证券交易所的认可,其报告是公开的,接受行业协会、同行和社会大众的监督。资质人必须遵循其所属行业协会的职业道德规范。行业协会设立有专门的道德规范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资质人任何违规行为可能受到道德规范委员会的调查,可能面临暂停或吊销其会员资格的处罚。一旦被吊销会员资格,可能面临终生不能从事其专业工作的结果。

 

资质人的工作成果只有受到业主的聘请才能得以实现,除了聘请合同明确规定的费用之外,资质人与业主之间不能有利益关系。在工作过程中,资质人在技术上是独立的,受技术规范和标准如JORC、Valmin和NI43-101等约束。资质人存在两种可能的违规行为,一是与业主合谋违规,在此情况下,资质人与业主一样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是因为资质人自身业务能力等方面的问题导致的严重后果,资质人只承担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责任,而由业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不难看出,资质人签字的勘查技术报告能获得证券交易所的认可是资质人制度得以生存的基础,而透明和公开的市场条件是资质人制度可持续运行的环境。

 

  1. 资质人的责权与约束

技术规范如JORC规范赋予资质人非常大的责权,即技术上的所有问题要由资质人来负责,这些责权可分类如下:

  • 勘查成果、资源量估算和储量估算的依据为原始数据库,原始数据库包括测量资料、地质填图、物化探、采样工程(探槽、坑道和钻孔)、测试数据和各种解译矿化体平剖面图资料等。资质人对原始资料的质量是否合格享有很大的裁量权,并对其评估结论负责。
  • 资质人对矿化体解译结果负责,即如何圈定矿化体是资质人的责任。
  • 资质人对勘查成果(预查-普查)、资源量估算(普查-详查-勘探)和储量估算(预可研-可研)之间的分类,以及资源量的进一步分类(探明的、控制的和推断的)和储量的进一步分类(证实的和可能的)负责。
  • 享有签字权对公众发布勘查技术报告的签字权。

 

但是,资质人的责权是受到约束的,这些约束概括如下:

  • 资质人要有依据声明自己是合格的资质人。如果没有依据或依据不充分而声明自己是合格的资质人,则签字的勘查技术报告是无效的,或承担来自行业同行的指责。
  • 资质人签字的勘查技术报告要满足某一技术规范要求如JORC规范,不能满足技术规范基本要求的,则签字的勘查技术报告是不合格报告。技术规范基本要求主要包括基本原则以及资源量和储量概念。技术规范一般规定了透明性(Transparency)、实质性(Materiality)和胜任性(Competence)原则。透明性是指所有涉及报告结果的资料与信息均要客观地反映到技术报告中来。例如某项目完成了10个钻孔的施工,其中1个孔不见矿,去掉不见矿钻孔,矿化体的连续性更好。在此情况下,如果该不见矿钻孔资料没有反映到原始数据库资料中去则视为违反了透明性原则。实质性原则是指原始数据的质量或资料的全面性不足,以致对报告的结论产生重大影响。例如一个正在开采的项目在缺失确认消耗资源量依据的情况下报告了资源量,即视为违反了实质性原则。胜任性原则即要求技术报告的签字人是合格的资质人,能够承担签字技术报告的责任。技术规范对资源量和储量的概念有明确的规定,如果下列极端情况发生,则视为违反技术规范:资质人将低于选矿试验尾矿品位的矿化,或因埋藏过深导致不能经济开发利用的矿化(呆矿)作为资源量来估算;或者在缺失可选性试验资料的情况下报告控制的、甚至探明的资源量;或者在没有开展任何可行性研究的情况下估算了储量等。此外,资质人要声明签字的勘查技术报告是否按照某一技术规范要求如JORC规范进行,如果没有或部分没有,则要求给出充分理由。
  • 资质人对原始资料合格程度的认定和对矿体的圈定等技术行为不能违反一般行业标准,否则签字的技术报告涉及违规行为,受到行业同行的挑战。例如没有完成采样工程专业测量;因岩芯采取率过低或样品加工污染,并导致90%以上检查样品位误差大于30%时仍然估算控制的甚至探明的资源量;在缺少主控矿因素的前提下仅凭见矿工程圈定矿体等等。一般行业标准的基本要求是,如果第二位合格资质人替代第一位资质人来完成同一项工作,俩位资质人的结论以及资源量和储量估算结果应该是大体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