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43-101与JORC规范的差异性讨论

发布时间:2018-5-7 分享到:

NI43-101与JORC规范的差异性讨论

陈 源

加拿大的NI43-101和澳洲的JORC规范对我国矿业界影响较大,在涉及投融资时,常常会面临采纳NI43-101标准还是JORC规范要求的选择,本文拟概要其差异性。

制定NI43-101和JORC规范的出发点差异

NI43-101由加拿大证券管理联席委员会(CSA)制定发布,JORC规范由澳大拉西亚矿冶协会、澳大利亚地质科学家协会和澳大利亚矿物协会共同发布,其出发点是有明显差异的。

NI43-101主要有三部分组成:NI43-101矿业项目信息披露标准、NI43-101的配套政策43-101CP和格式43-101F1技术报告。可以理解为,43-101CP和43-101F1为对NI43-101的部分强制性规定做的进一步说明。同时,NI43-101标准要求执行加拿大矿冶石油协会(CIM)对资源量和储量的定义,即CIM规范,并执行行业最佳操作规程,包括CIM制定的下列重要规程:

  • CIM规范
  • 勘查最佳操作规程(Exploration Best Practice Guidelines)
  • 资源储量估算最佳操作规程(Estimation of Mineral Resources and Mineral Reserves Best Practice Guidelines)

与JORC规范相比,NI43-101是站在证券交易所的角度,针对矿业公司的投融资行为,侧重法律层面对信息公开披露的规定,其条款属强制性的。涉及技术层面的规定由CIM规范及CIM制定的操作规程来约束,资质人(QP或CP)在技术层面享有较大的裁决权。JORC规范则站在矿业公司的角度对矿业公司的信息公开披露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和约束,明显侧重技术层面。因此,CIM规范与JORC规范彼此有很大程度的可对比性,也可概要理解为,JORC规范等于NI43-101加CIM规范,而涉及法律层面对信息公开披露的规定,如CP的独立性、免责声明以及外国规范的采纳等问题由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ASX Listing Rules)来约束。

对资质人独立性及职责的处理方式不同

NI43-101和JORC规范对资质人的名称不同,NI43-101称为资质人(QP),而JORC规范称为胜任人(CP),但NI43-101和JORC规范均要求,勘查成果的获得要在QP或CP的指导下完成,勘查成果要由QP或CP负责。此种情况下的QP和CP均不存在独立性问题。

信息公开发布可大概分为两种情况,首次上市(IPO)时或已上市公司新并购项目时的技术报告,以及已上市公司在自己的矿权里获得重大勘查进展。NI43-101要求,针对上述两种投融资情况,开展尽职调查并签字提交最终技术报告的资质人必须是独立的,即不能是矿业公司自己的雇员。但是对已上市公司在自己的矿权里取得的勘查进展,不涉及重大勘查进展时,公司自己的QP是允许对外公开发布信息负责的。

JORC规范本身没有涉及资质人(CP)的独立性问题,针对信息公开发布的两大情况,由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来约束CP的独立性,但是对已上市公司在自己的矿权里取得的勘查进展,在不涉及重大勘查进展时公司自己的QP是允许对公开发布信息负责的。

此外,NI43-101对QP用免责声明规避其对公开技术报告的责任进行了限定。最终的公开技术报告依据原始数据,而原始数据通常由不具独立性的QP负责。依据原始数据编写的公开技术报告,其签字负责的QP必须承担原始数据查证和报告编写过程中所有责任,同时对原始数据承担连带有限责任。JORC规范本身没有对免责声明进行约束。

原始数据查证角度和对历史数据处理方式不同

原始数据通常由不具有独立性的QP或CP负责,NI43-101对签字负责最终公开技术报告的QP对原始数据的查证有两个方面的强调: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QA/QC)结果及评述,以及设定强制章节要求描述对原始数据的查证方式、方法。JORC规范也有相似要求,但没有特别强调。

如果被查证的原始数据不是由合格的QP负责完成的,则NI43-101要求负责提交最终公开技术报告的QP要对原始数据质量负直接责任,并从专业的角度采取任何措施来确保原始数据的质量。JORC规范对此的要求是要由业主指定一名CP负全责。

NI43-101对历史资源量估算结果有两个概念,一是指没有按NI43-101要求执行,当报告涉及历史资源量估算数据时,要有明确的提醒,其历史数据没有满足NI43-101要求,以及QP没有完成足够的工作来查证历史数据。同时QP要明确将开展何种工作来查证历史数据。二是对于满足NI43-101要求的历史资源量估算涉及更新时,现在的QP要负连带责任,包括历史报告所依据的原始数据。

JORC规范本身没有对历史资源量估算有任何约束,但是其解释认为,历史资源量估算是指1989年前,即JORC规范没有时的情况。不符合JORC规范要求的任何资源量估算声明不得以公开声明形式出现。

有关资源量、储量及可行性研究方面的差异

JORC规范对推测的资源量要求是,大部分推测的资源量要能转换为控制的资源量,原则上还要有选矿试验资料。如果缺失选矿试验资料,则CP要提供证据以证明其经济可行性。2011年新版NI43-101当时对应的CIM规范为2005年版,CIM2005年版对推测资源量没有要求大部分推荐的资源量要能转换为控制的资源量以及原则上没有要求有选矿试验资料。但是2014年新版CIM规范要求大部分推测的资源量要能转换为控制的资源量,但没有对是否要有选矿试验资料进行限制。同时,CIM规范2014年版对原始资料精度进行了限定,即如果QA/QC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探明的和控制的资源量可能要降级为推测的资源量,甚至出现推测资源量不能满足要求的情况。

有关资源量、储量及可行性研究的概念对CIM规范和JORC规范来说,几乎是一样的,只是名称不同而已。JORC规范称储量为 Ore Reserves,而CIM规范称为Mineral Reserves。JORC规范的概略性研究称为Scoping Study,CIM规范称为Preliminary Economic Assessment (PEA)。在应用时Scoping Study与PEA之间存在重大差异。在澳大利亚,勘查结果,即相当于我国的334可有条件参与Scoping Study。在加拿大,勘查结果不能参与PEA的分析。

报告格式要求不同

NI43-101F1对技术报告格式提供了明确性的强制要求,而JORC没有,代之以Table 1内容。可以理解为在报告内容上,JORC规范赋予CP更大的自主权。

与JORC规范比较,NI43-101F1对技术报告的要求有下列明显不同:

  • 选矿试验

判断矿业项目的经济价值和选厂设计的依据就是选矿试验,选矿试验的深度直接影响可行性研究的程度。对此,NI43-101F1强制用一章来对选矿试验进行描述。

  • 邻区地质成矿特征

对投资者来说,这是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

  • 成矿潜力的后续勘查预算

NI43-101F1要求要有明确的后续勘查工作及相应预算的建议。JORC也有类似要求,但没有要求勘查预算建议。

职责范围

JORC规范要求,公开技术报告能公平反映原始资料,并能满足透明性、实质性和胜任性三原则,同时还用Table1格式对CP行为进行了限定。对于原始资料不能满足JORC规范要求的情况,CP要有明确的警示性评述,此类原始资料不能用于提交公开技术报告。但是,JORC规范仍然赋予CP很大的自主权。针对CP的自主权,即不能100%执行JORC规范的要求时,原则上不能违反实质性原则,与此概念对应的实质性没有具体化解释。

NI43-101没有强调透明性、实质性和胜任性三原则,但是,在要求的概念上是一致的。NI43-101要求对签字负责公开技术报告的QP要合理展示勘查成果资料,其评述、判断和结论要能获得行业内其他QP认可。依据原始数据编写的公开技术报告,其签字负责的QP必须承担原始数据查证和报告编写过程中所有责任,同时对原始数据的合格性承担连带有限责任。签字负责公开技术报告的QP不能确保原始数据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