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资源量的概念性差异
陈 源
通常,矿业发达国家的Measured (探明的)、 Indicated (控制的)和 Inferred(推断的)资源量大致与我国的331(探明的)、332(控制的)和333(推断的)资源量级别对应,概念上也基本一致,但这并不意味二者资源量概念完全相同,其差异性仍然存在。了解二者资源量概念上的差异有助于甄别海外矿业项目的资源量,为海外投资决策提供更准确的依据。
资源量和储量概念上的差异
我国将资源量和储量概念混合在一起,即在资源量估算时同时也引进了矿业发达国家在储量转换时的多种技术做法。比如,我们有边界品位和最低工业品位的要求,我们要花很多时间来应用边界品位和最低工业品位指标来修正资源量估算时的矿化体边界,那些大于边界品位,或低品位的矿化物质允许包含到矿体中来,只要工程(块段)平均品位不低于最低工业品位时就是可接受的,即所谓“穿鞋”和“带帽”。同时还要应用“最大夹石允许厚度”、“矿床平均品位”,甚至有“剥采比”等要求。在矿业发达国家,储量转换是建立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在未完成可行性研究时,无法确定“矿(化)体边界”、“最大夹石允许厚度”、“矿床平均品位”和“剥采比”等指标。在矿业发达国家,“资源量”的经济价值是远不如“储量”的,从这一点上来讲,我们的资源量更接近“储量”,但又不完全。
与资源量相关的地质研究程度差异
在矿业发达国家,“资源量”最终要经过可行性研究过程的修正和完善后才能转换为“储量”,以及明确的矿体边界。在此过程中,在报告资源量时有“公开报告”和“公司内部报告”的重大区别,即存在由第三方报告资源量和由矿业权业主自己报告资源量结果的差异。如果是后者,则资源量成果可能仅仅依据钻探工程数据,而不同程度缺失矿石质量(矿物学研究、化学分析、物相分析、选矿试验等)、物理性质(小体重、抗压强度等)、开采技术条件(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环境地质)等资料。从这一点上来说,我们的资源量要严谨得多。当然,矿业发达国家在公开报告“储量”时,这些问题通常一并解决,其工作程度一般比我们的更深、更加完善。
资源量估算方法上的差异
在矿业发达国家,在资源量估算时先圈定矿化域,在矿化域内赋值,最终报告边界品位以上的资源量。矿化域也涉及“边界品位”,但矿化域的“边界品位”可以基于一定理由如选矿试验尾矿品位,由资源量估算人员确定。矿化域边界可以类似我国的作法人为规定,也可应用品位分布规律由软件来确定。很少出现用“穿鞋”和“带帽”的方式来修正矿化域的边界。最终报告资源量的边界品位需要建立在开发利用“概念性”模型基础上,基于未来一段时间的矿产品价格对应的运营成本,即基于未来一段时间的矿产品价格,在不赔本的资源边界品位以上的资源才能构成资源量。在此过程中,矿化域内的“夹石”,其品位一般因为低于最终报告资源量的边界品位而不会计入报告的资源量。不能看出,上述过程在一定程度上类似我国的“边界品位”和“最低工业品位”概念,但是,其矿化域与我们的矿化体概念可能是不对等的,即矿化域中的一部分才构成我们理解的矿化体。当然,也可以理解为,我们的做法只是上述过程的一个特例,即如果以我们的最低工业品位来确定矿化域的边界,并开展相应的资源量估算程序,这在矿业发达国家也是可行的。
资源量级别可对比性差异
我国有“勘查类型”概念,对采样工程的矿化外推标准大体一致,资源量估算一般由经验较丰富的地质技术人员负责。因此,我国划分资源量级别的争议性相对较小。在矿业发达国家,资源量估算通常由资源估算地质师负责,这些地质师的专业背景多为地质统计学、数学或物探专业等。如果资源估算地质师在工作过程中没有充分与经营丰富的勘查地质师结合,资源量级别划分争议性就会很大,尤其是Inferred(推断的)资源量。部分资源估算地质师可能片面认为Inferred资源量反正在储量转换过程中不被采纳,想怎样推断就怎样推断。总体来说,我国的333级别资源量要比Inferred资源量严谨得多。
但是,务必要认识到:在矿业发达国家,经验丰富的资源估算地质师对资源量级别划分比我国更合理,争议性更小,更能满足可行性研究的要求。比如Measured 资源量强调矿化体在两个见矿工程之间要有厚度和品位稳定连续性延伸的依据,报告大量Indicated资源量时强调要有局部工程证明有 Measured 资源量的存在,以及单工程见矿不构成资源量等行业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