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地质勘查设计需要涵盖可行性研究的理念

发布时间:2019-2-26 分享到:

我国的地质勘查设计需要涵盖可行性研究的理念

陈  源

我国的地质勘查设计内容通常如下:

  • 前言
  • 地质特征
  • 工作部署
  • 工作方法与技术要求
  • 人员组成与设计预算
  • 勘查实施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措施
  • 预期提交成果

其中, 工作方法与技术要求基本来自相应的技术规范。作为勘查设计的编写人员通常需要向矿权业主,或勘查投资方申请获得相应勘查设计预算,该预算包括现场考察和文字设计编写两方面的内容。

在市场条件下,比如在国外,勘查设计就是实际勘查预算的依据,同时也是勘查实施的预案。勘查投资方通常会关心下列问题:

  • 预期提交成果如何?可靠性多大?勘查投资机会可行吗?
  • 地质填图、物探、化探、探槽、钻探等勘查手段一应俱全,到底哪些手段更有针对性呢?或者勘查手段在实施过程中大概率遇到的技术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 人员组成、工作进度、是否存在委托施工(如果钻探)或委托样品测试等方面是相互关联的,如果存在委托施工或样品测试,如何实施勘查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各自职责)?
  • 勘查设计中的技术要求要具体化,并方便执行。一旦发生争议,勘查设计才是依据,而不是中国的某某技术规范。
  • 勘查预算的市场依据?精度如何?等等

不难发现,我国目前多数勘查设计中常常缺失上述勘查投资方普遍关心的问题,这些问题其实就是可行性研究的理念。部分勘查设计称其为成矿条件分析+技术路线分析。技术上,勘查设计需要提供依据,以论证项目有必要作进一步勘查,勘查后资源量有充分理由能够有效扩大,相应的勘查手段是针对性的,经济上可行。一旦缺失可行性研究理念内容, 后续工作部署内容如空中楼阁,没有技术支撑。

在整个矿业行业,可行性研究概念主要指模拟矿山开发从技术上确定开发利用最佳技术方案(参数),以及与最佳技术方案配套的技术手段(包括人员和设备)、实施方案(时间安排 – 排产方案)和预期结果。可行性研究完成后,在矿山基建前还要完成相应的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概念上,可行性研究按研究程度由低到高可细分为概略性可研、预可研和可研,其中,概略性可行性研究自获得Inferred资源量(333)就开始了。上述可行性研究概念强调的是资源量经济利用的可行性,其技术方案主要指采矿方案和选矿方案,不包括勘查方案。但是,勘查设计涉及的是从确定勘查靶区立项(预查-334)开始,资源量数量由小大,资源量级别由低到高的过程仍然离不开可行性研究的理念。只要涉及勘查投入与预期成果市场要求,勘查设计中的可行性研究理念就不可或缺。在市场条件下, 勘查设计是勘查施工的预案, 勘查投资方始终期望用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资源量结果,并尽可能减少投资风险,与完成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有较大区别。

在勘查过程中,通常要有明确的、阶段性认识(理解)的目标矿床和勘查模型。从投融资角度来讲,勘查模型就是盈利模型在技术上的体现,强调勘查效率、预期成果和经济效益。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勘查模型就是与矿床成因模型对应的主控矿因素和勘查手段,并且强调:通过技术论证,实施针对性的勘查手段后,大概率能够获得预期的资源量。比如,目标矿床是磁铁矿床时,磁法勘查可能就是最有效的手段,不必实施地球化学探矿。但是,南半球的磁异常特征与北半球可能就有差异。目标矿床是金矿时,系统的土壤测量可能是最有效的手段,但是在不同的景观条件下,确定最佳取样粒级可能就构成关键技术性要求。目标矿床是有色金属矿床时,激发极化法可能是最有效的手段之一,但是在非洲部分极干旱地区的地表以下可能存在广泛分布的盐碱壳而导致接地电阻过大的问题。不分青红皂白,各种勘查手段一起上的做法是缺失可行性研究理念的明显表现,对勘查投资方也是极其不负责任的。

涉及有关技术(参数)要求时,当项目位于国外并按西方技术规范运行时,没有必要去强调具体的中国规范要求,应该代之以具体的技术要求。当一个项目存在前期勘查工作的前提下,勘查设计务必要涉及前期勘查资料的认可与利用问题。当项目地表存在厚大外来或异地迁移第四系覆盖物时,探槽手段可能是无效的。不分青红皂白,简单、机械性罗列国内技术规范的一般要求显然与可行性研究的理念是不协调的,也谈不上任何设计的概念。

我国的多数地质队伍自身拥有的勘查手段是有限的,比如钻探施工(钻机型号和施工人员经验)、光薄片鉴定等可能需要外委。如果勘查设计连主要勘查手段的施工细节都未考虑,市场成本费用水平也未调查,其给出的勘查计划(时间安排)和勘查预算误差可能就存在很大争议。如果负责勘查设计编写的技术人员仅仅是地质人员,知识面又较窄,则勘查设计涉及的测量、水文/工程地质、物化探、样品测试等方面的设计就很可能不能自圆其说,更谈不上设计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