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发达国家的勘查阶段划分

发布时间:2018-5-22 分享到:

矿业发达国家的勘查阶段划分

陈  源

地质勘探 资源量和储量 可行性研究 矿业投资

我国矿业界非常注重勘查阶段的划分,通常划分为预查、普查、详查和勘探四个阶段,其勘查成果对应的资源量级别分别为334、333、332和331。依据1999年我国政府颁布的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规范(GB/T 17766-1999),上述划分可理解为:预查、概略性研究程度的普查、预可研程度的详查和可研程度的勘探,即勘查工作与可行性研究是高度结合的。在工作分工上,地质人员(地质队)负责地质填图、探槽和钻探(坑探)施工与编录,此外,还要负责采矿技术条件(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环境地质)调查和矿石选矿性能调查。设计院(地质、采矿、选矿和技术经济等技术人员)负责可行性研究工作。在普查阶段,勘查投资人很少安排概略性研究,如开发利用方案。因为,我国的矿业投融市场还很不成熟,目前的投融资人很少关心概略性研究的结果。在详查和勘探阶段,通常先完成详查和勘探报告,再开展可行性研究。勘查报告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实际演化为先鸡还是先蛋的问题。同时,按照1999年资源/储量分类规范,我国的可行性研究相当于预可行性研究,而矿山初步设计相当于可行性研究。设计院在开展可行性研究时,很少关心是否只有勘探报告才能开展矿山初步设计,很多情况下,333资源量也可打折应用到储量的转换过程之中。

可以看出,我国将勘查阶段划分为预查、概略性研究程度的普查、预可研程度的详查和可研程度的勘探在应用过程中存在不合理之处。

矿业发达国家将矿业项目按勘查结果、资源量和储量进行划分。勘查结果相当我国的预查,该阶段只允许报告勘查结果,不允许报告资源量如334。因为如果报告所谓334资源量,其成本和误差与真正的资源量比较,相距甚远。资源量阶段涵盖了我国的普查、详查和勘探阶段。在资源量阶段主要由地质、测量和水工等技术人员来完成相应的数据库,包括相当于我国普查阶段要求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调查。资源量阶段可以出具资源量报告,一般不涉及可行性研究工作。资源量阶段相当于我国的普查、详查和勘探的任何阶段均可开展概略性经济研究,概略性经济研究的目的主要为了投融资和进一步勘查投入。但是,预可行性研究只能在至少详查阶段才能开展,预可行性研究后才能将资源量转换为储量。可行性研究是在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采矿和选矿技术方案,与勘查程度不强调对应。可以说,预可行性研究也可以在我国的勘探阶段来进行。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工作由类似我国设计院的专业单位来完成,需要地质、采矿、选矿和技术经济等技术人员的参与,所依据的是原始数据库及其第三方完成的资源模型和资源量估算结果说明(报告)。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工作包括补充加密钻探、针对性采矿技术条件调查和选矿流程优化试验等工作,使得资源量级别的可信度、采矿技术条件调查和选矿试验程度满足可行性研究程度要求。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完成后,可以由设计院或任何资质人出具储量转换报告。储量报告可以延伸到矿山开采的任何阶段,直至闭坑。储量报告的内容将增加:采矿设计与储量转换、选厂及附属设施设计、矿山基础设施、环评与安全生产、基建投资与运营成本、经济分析与风险评估等章节内容。

不能看出,矿业发达国家有关勘查阶段的划分更具可操作性,简单并有利于矿业市场的投、融资活动。在我国,如果可行性研究完成后,再由主要由地质和测量人员组成的地质队来完成储量转换,逻辑上是不合理的。因为地质技术人员一般没有采矿技术人员和经济分析人员的知识和经历,在专业技能上也是不专业的。